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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召开“微腐败”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调度会

发布时间:2017-06-09 浏览次数: 发布者: 来源:

6月8日上午,学院召开“微腐败”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阶段工作调度会。学院党委书记杨宏、部分院领导及各系党总支书记、各行政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。会上,纪委书记王亚茹同志对我院前一阶段党风政风“清洁行动”和“微腐败”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和总结,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:

一是各级领导班子要扛起主体责任,实现活动面、教育面、整改面三个100%。各系、各部门对前一阶段“微腐败”自查自纠情况进行“回头看”,特别是对本部门在采购、招投标、房屋出租、资产管理、收费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认真对照检查,要注重将查纠重点放在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、中层干部上,要结合好自查自纠阶段的政策,认真纠改。

二是6月15日前查纠出来的问题一律不曝光、不处理;主动上缴违规资金在4万以下不处理,5-20万轻处理或不处理(这是市纪委定的政策)。各单位、个人主动退缴违规违纪款物的,要建好台账,并书面说明情况,于6月14日前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本人签字后一并上报学院纪委。由纪委汇总后存入市教育工委“微腐败”自查自纠上缴资金专户,该账户6月15日后停止使用。

三是按照“分级负责、边查边改、立查立改、整改到位” 的要求,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全面梳理汇总,列出问题清单,制定整改方案,建立整改台账,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,并实行销号管理。

四是各党支部书记和各部门负责人是“微腐败”专项治理的第一责任人,一定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,认真履行职责,坚持把准方向,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。对于发现弄虚作假、敷衍塞责等问题的支部或者部门,以及被上级检查组查出问题的,追究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的责任。

杨宏书记在讲话中指出,要充分认识开展“微腐败”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,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。要以自查自纠、认错改错为先导,以严肃查处、强化问责为保障,扎实开展好各项工作。

会后,各系部、各部门积极行动,及时将会议精神学习传达到本部门每一位教职工。截止目前,我院上缴“微腐败”专户资金为1530元。(纪委供稿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