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《河北日报》被授权发布2016年度河北省“省级文明单位”命名表彰和保留荣誉称号单位名单,我院作为保留“省级文明单位”荣誉称号单位,再次被河北省委、省政府授予河北省省级文明校园(文明单位)称号。
在继续创建省级文明单位过程中,学院党政领导高度重视,周密部署;各部门相互配合,通力合作;全院教职工凝心聚力,扎实工作,为继续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与积极争创全国文明校园做出了突出贡献。(宣传部供稿)